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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2016年度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通 知

作者:smartedu 日期:2016-09-24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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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教督办通20164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各相关学校(幼儿园):

为推动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教督办〔201110号)的要求,按照《长沙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五年规划(2015-2019)》的部署,我市教育督导办今年下半年将对部分学校(幼儿园)进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当地政府和学校(幼儿园)举办单位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依法保证经费投入,优化办学环境,为学校(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依法办学,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幼儿园)管理,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科学的标准评价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关心和支持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工作。

二、评估对象

普通高中:周南中学、长沙市六中、湘府中学、地质中学、望城区六中、岳麓区实验中学、浏阳一中、浏阳三中、浏阳市八中、浏阳市九中、浏阳市十一中、宁乡一中、宁乡四中;

职业高中:望城职业中专、宁乡职业中专、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

初级中学:长郡双语、田家炳实验中学、周南实验中学;

特殊教育学校: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长沙县特殊教育学校、浏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

幼 儿 园:长沙师范一幼、岳麓诺贝尔摇篮咸嘉新村幼稚园、芙蓉区教育局二幼、长沙县天骄幼儿园、岳麓幼教集团六幼、岳麓幼教集团三幼、中南大学铁道学院幼儿园、诺贝尔摇篮金帆小区幼儿园。

三、 评估内容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教督办〔201110号)和《长沙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五年规划(2015-2019)》的要求,从发展规划、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发展绩效四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内容所涉及的时段为2012年至2016年,以近三年为重点。

四、评估办法

市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部分省市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采取看材料、听课、查阅原始资料、座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抽查学生操作技能、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评估侧重以下内容:一是上次评估后的整改工作;二是学校(幼儿园)发展规划;三是素质教育成效;四是课堂教学质量;五是学校(幼儿园)特色亮点。

督导评估工作分五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学校(幼儿园)自查自评。学校(幼儿园)应按照《长沙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五年规划(2015-2019)》(附件)要求,逐条逐项,如实自查,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在此基础上形成客观、真实、准确的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

自评报告要逐一对照评估细则,准确反映学校(幼儿园)真实情况。

汇报材料按基本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学校(幼儿园)特色亮点、努力方向四部分撰写。

第二环节:专家评估。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校(幼儿园)的自评情况,组织省、市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对受评学校(幼儿园)进行逐一评估,写出专项评估意见,划分评估等第,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组到学校(幼儿园)后,不安排汇报会,分组集中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学校(幼儿园)的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

2.查阅学校(幼儿园)工作计划、总结、财务和老师的教案、听课本、教学计划、作业批阅等有关材料;

3.随机抽取部分教师(每校20名)、学生(每年级10名,共30名)进行问卷、座谈;

4.随机抽取部分家长(每校10名)进行电话访谈;

5.检查学校(幼儿园)教学、安全等设施及周边环境情况;

6.随堂听课、观课9节。原则上,每位专家在全部学校的总优课率不得超过35%,总优良课率不得超过80%

第三环节:评估小组碰头,得出初步评估意见。

第四环节:初步反馈。教育教学专家向相关学科教师反馈;行政管理专家向学校全体行政干部初步反馈评估意见。   

第五环节:集中反馈。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向学校(幼儿园)、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举办者集中反馈评估意见,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综合督导的结果,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正式批准后在bet360体育在线和长沙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五、评估人员

评估领导小组组长:  市政府秘书长   谭 勇

评估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厉江华

市教育局局长   卢鸿鸣

评估执行组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邓 芸

评估工作组分为若干小组,每组设1名组长、34名教育教学专家、12名行政管理专家。

六、评估等次和结果的运用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作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干部任免、有关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条件,作为相关先进集体评比的主要依据。

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长沙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给予一定奖励并通报表扬。优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

七、  评估要求

督导评估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积极配合督导评估;不得发放红包和礼金,不准赠送任何礼物;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督导组联系电话,接受监督。

     

 

附件:

1.时间安排表

2.人员分工表

3.评估细则

 

 

 

长沙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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