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督办〔2016〕 号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
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督促各地各学校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开学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办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部署,经研究,拟于8月31日至9月2日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特别关注寄宿制学校、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
二、督查内容
对各市州、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查重点包括: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各校自查,县教育部门全面检查;市教育部门随机抽查;省教育部门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督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8月31日前,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要做到所有学校全覆盖。一是指导各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二是重点检查受灾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各高校要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二)重点督查。8月31日至9月2日,省教育厅厅领导带队成立8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州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重点督查。到达市州后,各督查组重点督查1所高校和1个县(市、区),督查组在县(市、区)督查学校应不少于8所,涵盖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2所,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少于2所。对学校实地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听取市州简要汇报,并反馈督查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准备。迎检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真实有效,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二)各市州在进行全面检查时,应深入学校,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9月2日下班前,各市州教育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向省教育督导办提交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
(三)督查工作中,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联系人:刘阳科
联系电话:0731-85140026,0731-82207751(传真)
电子邮箱:jyddhn@163.com
附件: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
查重点内容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附件
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高校是否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教学设备和资源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检修到位;是否有与教材配套的数字教育资源供师生使用;是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业检查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合成材料面层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学校塑胶跑道进行排查和整改。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是否将膳食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是否悬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标志牌;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品及原材料采购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膳食委员会制度;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7.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8.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落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9.开学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是否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节约型校园教育活动。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了大中小学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否健全完善了大中小学生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是否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是否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得到认真落实。
11.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是否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建立问题台账;是否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措施,逐个整改对账销号;是否针对存在的问题启动相关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
12.“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情况。各高等学校、各市州是否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否组织对本单位和本系统各类惠民资金项目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违规乱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并汇总统计;是否对自清自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格执纪问责,通报典型案例;是否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全面改薄资金等三类项目资金重点解剖和抽查工作;是否组织检查组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是否对检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四风”、陋习问题建立台账、并进行核查处理。
13.德育工作情况。是否深入了解师生秋季开学思想动态,掌握学生个体思想动态;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是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大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遵循;是否普遍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
14.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社会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校园煽动串联非法聚集活动。
三、规范办学行为
15.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免试、就近入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消除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存在区分重点班的情况;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查制度。
16.校务公开情况。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17.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8.随迁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是否实现与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是否不收取有别于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是否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是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营养和交通需求。
四、教师队伍建设
19.教师配备情况。是否按要求配备教职工;音体美教师是否满足教学需要。
20.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是否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品情况;是否存在有偿补课情况。
21.教师权益保障情况,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否落实到位;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是否落实到位并按时发放;乡村教师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五、学校安全工作
22.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23.校舍隐患排查情况。中小学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是否已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开展高校危房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高校是否对需要维修、改造和加固的危房落实改造实施方案;高校是否已对鉴定为D级的危房予以封存停用,并落实拆除时间和台账。
24.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25.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26.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7.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是否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是否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是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是否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六、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28.学校对国际学生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情况。学校是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更新学校的管理规定;是否组织国际学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9.学生按时返校情况。学校是否全面准确地掌握国际学生返校情况,了解学生未返校原因;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未返校国际学生进行有效管理。
30.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学校是否有效开展国际学生交通、消防和人身财务等安全教育;对国际学生公寓的管理情况;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是否建立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贯彻执行情况。义务教育巩固率是否达到省级规定标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工作;“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