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教育督导室全称是浏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教育督导部门中的第四级督导管理机构(县级教育督导室),业务上受长沙市教育督导室领导,负责制定浏阳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浏阳市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组织实施浏阳市教育督导工作;指导浏阳市各督学责任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培训督导人员;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浏阳市督导室设督导室主任、督导室副主任、政府督学等职务,督导室主任负责主持督导室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评估方案,主持各类“督政”、“督学”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活动,负责“教育强市”工作;督导室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做好全面工作,负责督学责任区工作,负责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教育简报》撰写和督导信息传送工作和教育督导科研工作;副主任督学负责组织合格学校建设指导评估工作,组织对乡镇(街道)政府教育工作、职业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督导评估,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评估工作和教育督导文稿审核;政府督学负责组织对高中教育督导评估,负责学校“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和“后勤管理”的评估,组织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行为”、“队伍建设”指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幼教工作指导评估,组织对初级中学及小学的督导评估,负责学校“发展水平”、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综合评估及督导档案管理和办公室工作,协助组织对职业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负责督导室工会工作。先后历经五次换届,2004年至2013年是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工作时期。浏阳市教育督导室于2010年依托10所市直高中成立了10个督学责任区,由市政府聘任一名直属高中的领导班子成员为政府督学并担任责任区组长;每个责任区配备了2名专职督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聘任了8-10名名师、骨干教师或学校管理干部担任兼职督学,每位督学负责联系5-6所学校,实行挂牌督导全覆盖;每个责任区财政每年预算了10万元作为工作经费,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督导责任区工作体系。各督学责任区严格按照高中带初中、初中带小学的梯级管理模式开展各项工作,“梯级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模式的建立,实现了由小学、初中到高中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方面的无缝连接,有效促进了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每学期,浏阳市教育督导室均组织了开学工作检查、日常管理专项督导、规范办学行为等督导活动;每年度都组织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绩效考核工作;按时开展了上级督导部门所要求的督导活动,大型督导评估活动有:合格学校检查验收、教育强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两项制度检查、三评合一等活动,多次接受省级和国家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多次被评为长沙市优秀督导室,督导室主任多次被评为长沙市优秀督导工作者。